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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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城市庭院(光伏公园)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泾河新城城市庭院(光伏公园)工程设计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就泾河新城城市庭院(光伏公园)工程设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泾河新城城市庭院拟建两个公园,总占地35977㎡(约53.96亩),其中光伏公园位于泾河新城泾干片区原点西二路以东、泾干二街以南,占地约6070㎡(约9.10亩),红线外道路品质提升面积856 ㎡(约1.3亩),建设内容包括公园公共设施建设、光伏太阳能系统配置、公园景观建设等。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部门最终确定的规划指标为准。

2.2采购范围:泾河新城城市庭院(光伏公园)工程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1月16日14时00分至2024年0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至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2日14时30分。

5.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发展集团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晨路泾河智谷B座10层

联  系  人:吴剑凯

联系电话:029-34058666转81301

电子邮件:wujiankai@jhncidg.com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  系 人:宋扬

联系电话:029-88811050

电子邮件:25754583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