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崇文佳苑九期安置房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崇文佳苑九期安置房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三、项目概况及范围:
崇文佳苑九期安置房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北、崇文塔七路以南、崇文三路以西,总用地面积 45100.5 平方米。约合 67.65 亩,地上建筑面积约 125318.00 平方米。其中 12 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 115068 平方米(含 3 栋地上 26 层地下 2 层住宅楼、6 栋地上 22 层地下 2 层住宅楼、4 栋地上 18 层地下 2 层住宅楼);5 栋地上 3 层配套公建楼总面积约 9850 平方米(含公益配建 2550 平方米、商业 7300 平方米);大门及其他总面积约 4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2195.18 平方米(地下共 2 层)。其中人防工程 6538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 45657.18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部门最终确定的规划指标为准。
采购范围:主要包含混凝土结构原材料常规材料检测项目、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项目,详见检测清单。
四、询价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如未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换发新证的比选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包含: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证书;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时间、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4年5月10日11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智谷B座10F。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智谷B座10F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29-34058666转8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