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就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优化咨询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北、崇文塔七路以南、崇文三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项目用地面积67455.84平方米(约合101.18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8101.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88020.82平方米。其中16 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 165217.42平方米(1 栋为地上17层、6栋为地上18层、1栋为地上22层、2栋为地上23层、2栋为地上25 层、4栋为地 上26层);1座15 班幼儿园面积约6200平方米;2栋地上2至5层公建配套楼加三栋住宅底商总面积约16253.4平方米;大门及其他总面积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80.89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776.2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70304.69平方米。
2.2采购范围: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优化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全专业全过程设计优化;施工图精细化审图服务;对工程做法、各专业材料设备选择、主要设计节点等制定统一标准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3.2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最少1份);
3.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01日14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至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8日14时00分。
5.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发展集团官网》发布。
7.监督机构
本项目监督机构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晨路泾河智谷B座10层
联 系 人:吴剑凯
联系电话:029-34058666转81301
电子邮件:wujiankai@jhncidg.com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 系 人:宋扬
联系电话:029-88811050
电子邮件:25754583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