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泾河新城崇文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十期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就泾河新城崇文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十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北、崇文塔七路以南、崇文三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总用地面积67455.84 平方米(约合101.18亩)。项目容积率为2.77,建筑密度为19.82%,绿化率为35.0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1229.1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地上建筑面积约186724平方米。其中17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158924平方米(1栋为地上17层、4栋为地上18层、1栋为地上22层、2 栋为地上23层、9栋为地上26层);1座15 班幼儿园面积约6300平方米;3栋配套公建楼总面积约21000 平方米(1栋为地上3层、1栋为地上3层局部2层、1栋为地上5层局部 2层),含配建商业17250平方米、公益配建3750平方米;大门及其他总面积约500平方米。2.地下建筑面积约74505.17 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999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64506.17平方米。3.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部门最终确定的规划指标为准。
2.2采购范围:泾河新城崇文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十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至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
5.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发展集团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晨路泾河智谷B座10层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34058666转81301
电子邮件:wujiankai@jhncidg.com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 系 人:宋扬
联系电话:029-88811050
电子邮件:2575458302@qq.com